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政府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陆城长江大道景观照明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8-14 字体:【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陆城长江大道实施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保证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景观照明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程 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文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玉清 市建设局局长

      裴学中 市财政局局长

      徐赞国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余 洪 市建设局副局长

      艾 俊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肖 丽 市劳动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程建平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唐万众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 君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大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康明 市体育局副局长

      何红兵 市地税局副局长

      覃守军 市烟草局副局长

      王保凤 市科协副主席

      王 静 市移动通讯公司总经理助理

      阎青平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卢志勇 中国银行宜都支行副行长

      李智勇 市信用联社副主任

      常 勇 工商银行江南支行副行长

      邓宜松 建设银行清江支行副行长

      廖晓路 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余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平同志任副主任。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返回顶部】 【我要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