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宜都市宝合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新建年加工10万吨粒径≤10mm的铁矿石破碎加工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宜都市陆城镇太保湖村三组、宜都市太保湖装卸有限公司场地内,占地面积8000m2。该项目厂址东临长江,西临孙华公路,北临太保湖村一砂石厂,南临太保湖村一煤场;铁矿石原料依靠公路运输入厂,铁矿石产品依靠宜都市太保湖装卸有限公司码头运输出厂。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TSP、NO2、SO2 三项污染物的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并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长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PH值、高锰酸盐指数、BOD5、NH3-N、COD等5项污染物的指标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并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拟建项目厂区厂界昼间等效噪声级均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限值之内,达到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拟建厂址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较好,适宜项目的建设。(项目夜间不生产)
三、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主要来源于破碎、振动、物料输送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量0.95t/a。
废水:项目的用水主要为生产时的降尘喷雾水,降尘喷雾水来源于宜都市太保湖装卸有限公司现有供水管网,降尘水进入产品,可减轻扬尘污染。
项目排水主要为地表径流雨水。
噪声:项目生产中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设计中均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取隔声、减震等工程治理措施。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说明,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环境噪声均可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综合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预测的结果表明,评价区域TSP的预测结果低于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纳的范围内,达到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并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项目在对地表径流雨水采取收集、沉淀处理,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长江水体的影响较小,长江水质仍可维持在III类水质标准内。
生产噪声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后,昼间厂界噪声可达标。
宜都市宝合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铁矿石破碎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建议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联 系 人:严向东
联系电话:0717-6465451
电子邮箱:hbsyc@163.net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宜都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马 林
联系电话:0717-4822092;13972525365
电子邮箱:www.ychbjml@163.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