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陆城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研讨会在市规划局召开。会议由陆城建设分局局长刘章红同志主持,规划局、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国土、各村、社区个人建房审批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结合陆城实际,对陆城辖区内的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上各村、社区表示要充分认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对《城乡规划法》进行广泛宣传。对无证建设,少批多建等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查处。
会上各村、社区与规划、国土部门就《宜都市个人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了讨论,并建议做出明确规定:申请扩建和改建个人住房的,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鼓励农民购买农民公寓。
近期陆城建设分局还将在姚家店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征求个人建房规划管理相关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