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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嘉高岭土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用高岭土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10-08-25 信息来源:环保局 字体:【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充分利用宜都地区优质高岭岩矿产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同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湖北红嘉高岭土矿业有限公司拟筹资3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用高岭土粉生产线项目。宜都市发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09058131990036号)。建设项目位于宜都市十里铺浙商工业园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10万吨无碱玻璃高岭土粉生产线1条;兴建生产车间、办公楼、科研综合楼等厂区生产、生活建筑物;建设适应生产要求的供电、供水、绿化、环保等公用工程。

  项目新征用地35839m2。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1.1%。

  二、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类功能区标准;纳污水体长江陆城段岸边水体近期监测结果水质较好,两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并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环境噪声现状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污染来源于工业粉尘;废水全部来源于职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噪声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石等。

  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建设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微动力生活污水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长江宜都段水体影响较小;生产噪声经调整厂区布局,采取减震隔声及建筑隔声措施后,能够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经回收利用及处置后,无排放。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设置密封罩,采用密闭输送带送料;定时清扫,洒水降尘。

  废水:生活污水经埋地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级的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选择合适的位置安装,充分利用建构筑物进行隔声并增加噪声的衰减距离。

  固体废物:工业固废均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四、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采用国内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生产,总体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工业固废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在功能区标准范围内,总量控制指标可满足区域计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联系人:严向东

  联系电话:0717-6445349

  六、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宜都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0717-4822092

  电子邮箱:ychbjm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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